1.选定的设备类型、规格、台数、应满足选矿厂建设规模及所处理矿石的物理、化学性质,还应满足用户对厂品质量的要求。若适应要求的设备方案较多时,需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选用。
2.上、下工序所选用的设备负荷率应当均衡,同一作业设备类型、规格应当相同,设备的台数应当与设置的系列数想适应。
3.选用的设备必须是工作可靠,操作方便,维修简单、耗电少,生产费用低,易于解决备品备件供货的国家定型产品或经过鉴定确认可以推广使用的新设备。
4.设计时应注意选用与所建厂规模相适应的大型设备,力争减少生产设备数量和系列数,以便降低投资和经营费,实现自动控制和管理。
5.为了确保主机的作业率,与主机相关的设备应按实际需要给予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
6.采用多段破碎的大型选矿厂,若中破碎和细破碎之间设有中间贮矿仓,则中间贮矿仓之前,按粗破碎机的处理量选择相关设备;中间贮矿仓之后,按细破碎机处理量选择相关设备。同时应考虑由于矿石性质变化所引起的处理量的波动。
7.选矿主厂房内磨矿选别系列数一般不应大于6,特大型选矿厂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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